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2956)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文件精神,决定2019年由我省部分公办高职院校会同办学水平及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开展“推荐+测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院校之一,联合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开设6个专业的试点招生,招生计划共606人。
二、招生计划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对接中职学校 |
招生地市 |
1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72 |
6410 |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
揭阳 |
2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72 |
6410 |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
揭阳 |
3 |
630302 |
会计 |
3年 |
132 |
5250 |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
揭阳 |
4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年 |
132 |
5250 |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
揭阳 |
5 |
6501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66 |
10000 |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
揭阳 |
6 |
670301 |
文秘 |
3年 |
132 |
5250 |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
揭阳 |
住宿费标准:空调宿舍:930元/学年;学生公寓:1800元/学年。由学生自由选择。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揭阳本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工,下同)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在5月5日-12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详见招生计划表。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四、测试方式
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测试考核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五、录取规则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测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通过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得转到我校本部相同专业班级。
六、报名须知
(一)提供资料
1、应届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及毕业学校推荐证明。
2、往届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3、考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四张。
4、考生本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5-12日,每天上午8:00-11:4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办公楼一楼招生就业科
(四)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663-3879999、3879001
2、联系人:庄琇莉、陈伟波、付水清
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5月4日前 |
各市教育局会同本市有关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做好考生报考资格推荐工作 |
5月5-12日 |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办理补报名手续 |
5月13-19日 |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 |
5月19日 |
试点高职院校协同试点中职学校组织进行考生“测试” |
5月21日 |
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考生拟录取方案 |
5月22日前 |
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高考补报名考生体检结果报省招生办公室 |
5月23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本校高职专业学院拟录取考生信息 |
5月24-25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
5月31日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高职专业学院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八、答考生问
(一)什么是高职专业学院?
答:高职专业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为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提高我省高职教育毛入学率而提出的一种高职院校招生及人才培养改革的试点项目。
(二)高职专业学院的学习地点和学习方式是怎样的?
答:我校高职专业学院与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培养,学习地点设在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我校及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完成3年的学习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高职专业学院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证书有什么不同?
答: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录取等毕业证书完全相同,均为国家任务生。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或来电咨询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663-8859905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咨询电话:0663-3879999、2687935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jy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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